垃圾徵費擬18個月準備期

醞釀近16年的都市固體廢物收費計劃早前獲立法會決定重新審議,政府昨日於立法會建議修改初期安排,包括設18個月準備期,初期會免費派發膠袋,亦會免費為餐飲業回收分類妥善的廚餘,而實際落實時間將於18個月準備期後擬定。目標是本立法年度通過有關法案。有環保團體憂慮政府遲遲不落實生效日期,令計劃依然存在變數,有機會一拖再拖。

於2020年10月16日成立以研究《2018年廢物處置(都市固體廢物收費)(修訂)條例草案》的法案委員會昨日召開會議。環境局副局長謝展寰表示,草案通過後,會設18個月準備期,讓政府與各持份者討論落實細節。至於正式落實的日期,政府會徵詢立法會意見後,提交附屬法例,以先訂立後審議的程序處理。

政府初期會免費提供指定垃圾膠袋,也會免費為飲食業界收集已妥善分類的廚餘,運往回收設施。

落實時間無設硬指標

會上,多名議員關注免費派發指定垃圾袋的時限、可行性、法例生效時間等。議員謝偉銓表示「唔希望因為有準備期,就慢慢諗細節」,認為政府應有全盤計劃才推出。議員鄭泳舜關注政府以甚麼指標擬定正式落實時間,期望免費派發膠袋的時間可較長,因為培養習慣並非三日兩夜可做到。

謝展寰回應指,政府考慮落實時間,除看經濟復甦程度,亦會看社會準備情況,除食肆外,亦要顧及清潔工及物業管理方面的準備,不會設下硬指標。至於膠袋的派發安排,因為涉及複雜程序仍在研究,未有詳情。

環團憂推行愈拖愈遲

綠色和平項目主任譚穎琳批評,早前已有民調反映,大部分市民已準備好垃圾徵費,憂慮待18個月準備期後再決定實際落實時間,只會愈拖愈遲。

環團綠領行動總幹事何漢威則期望,免費派發指定膠袋的時間不應太長,以免失去阻嚇性。他亦明白處理廚餘需要時間以及基建的配合,政府向商家提供回收服務也無可厚非,但是此舉不應成為推行垃圾徵費的條件,他期望有關措施只是短期,長遠應該讓商家自行負擔回收的責任和成本。

何又批評立法會會議上未有披露及討論多項細節,準備期的具體工作、回收廚餘的物流安排等細節只在不公開的小組會議上討論,「如果只是普通小食店,政府是否也會上門回收?抑或有中央收集站?」,形容未有尊重公眾知情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