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地鴻爪:殺壹儆百 警戒守法

《蘋果日報》涉刊出數十篇中、英文文章呼籲外國制裁香港及中國,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第29條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警務處國家安全處昨早拘捕5名壹傳媒高層,包括壹傳媒集團行政總裁張劍虹、周達權,《蘋果日報》總編輯羅偉光、副社長陳沛敏及張志偉,並向法庭申請手令搜查將軍澳壹傳媒大樓。手令容許處理新聞材料資料。又有人借機大做文章,稱新聞自由受損害。這敢問壹傳媒所作所為,是一般傳媒會做的嗎?美國標榜新聞自由,但白宮會容許傳媒派人到外國叫制裁美國嗎?有人把個別例子無限放大,混淆視聽。

警方亦凍結《蘋果》相關3間公司共1,800萬元資金,令《蘋果》財困進一步加深,有沒有錢出糧都成問題。法例上有份散播違法文章都須負上責任,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壹傳媒肆無忌憚踩界,反中亂港,為這間毒媒做事擔驚受怕是必然,早知今日,何必當初?誤入《蘋果》,都很難翻身了。當局強調事件涉及刑事串謀罪行,利用新聞工作為保護傘或掩護,從事危害國家安全罪行,與正常傳媒工作無關。毒果是「造新聞」,並非做新聞,一般新聞工作者不應與有關人等扯上關係,應保持距離,免得影衰自己。

警方行動斬釘截鐵,並向公眾交代,殺「壹」儆百,另一邊廂的證監會相形見絀。壹傳媒昨早再次停牌。自從去年8月黎智英及該公司管理層被捕,壹傳媒股價多番出現不尋常異動,證監會查了超過大半年,至今仍沒有行動,亦沒有向公眾交代調查進展,任由這隻妖股繼續玩過山車,小股民喊得一句句。尤其是大股東黎智英持有的股份被凍結,公司股份流通量減少,更加容易被人整古做怪,證監會作為監管機構,應主動調查背後原因,現在反而要外間監察其調查進度,實在太不像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