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因2016年立法會宣誓風波被取消議員資格的梁頌恆,拖欠立法會93萬元已發放酬金,於去年被立法會行政管理委員會申請破產,連同利息和其他民事案件的訟費,估計他共欠政府400萬至500多萬元。梁於上月宣布不打算理會欠款,計劃向美國尋求政治庇護,並已到美國暫住。高院昨天在梁缺席聆訊的情況下,接納行管會提出的呈請,頒令他破產。
代表行管會的律師昨天向法庭表示,所有文件已經齊備,故要求法庭即時頒令梁破產。聆案官接納行管會的申請,頒令梁破產。
行管會的律師又表示,由於梁於早前已公開表明自己不在香港和不會回來,故要求法庭准許行管會把破產令郵寄到梁原有的地址,並透過電郵把破產令送達給梁,也獲聆案官批准。案件編號:HCB 5651/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