區議員倘納公務人員 或需宣誓效忠

【本報訊】政府計劃今年內修訂《宣誓及聲明條例》等本地法例,以落實全國人大常委會就《基本法》第104條的解釋及《港區國安法》等規定。立法會政制事務委員會昨日舉行非正式視像會議,有議員關注有關條例是否涵蓋區議員。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局長曾國衞回應指,有關落實《基本法》104條解釋的本地條例修訂工作已接近尾聲,今年初將提交立法會,惟當局正研究如何界定公職人員範圍,現時未有確切指明今次法例修訂中是否包括區議員宣誓,而他個人認為區議員是公務人員。

盼今年立會選舉電子派票

議員葛珮帆在會議上關注有關公職人員宣誓是否涵蓋區議員,亦要求局方交代區議員若不宣誓的後果。另有議員指已留意到有區議員透過區議會平台對抗國家,如未及時處理區議員宣誓工作,將向社會傳達不正確訊息。

曾國衞回應稱,有關落實人大就《基本法》第104條解釋的本地條例修訂工作已接近尾聲,希望今年初可交到立法會審議。至於區議員宣誓方面,他指《港區國安法》已明確說明,市民參選或就任公職時,需要簽署文件確認或宣誓擁護《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惟當中未有就任公職或公務人員寫上明確定義,所以為了更好落實有關規定,當局正進行研究如何界定公職人員範圍。

至於區議員是否應被列為公務人員,曾指個人認為有需要,但局方需要再進一步研究有關宣誓安排及違反誓言後如何處理,現時未有確切說法在今次本地法例修訂工作中,是否包括區議員宣誓安排。

在選舉安排方面,曾國衞希望以循序漸進方式推行選舉電子化,現時對電子派票的技術有較大信心,目標在今年立法會選舉中推行,而電子投票就需要及後再考慮。

至於內地投票方面,他指受疫情影響,不少在內地生活的港人受邊境措施影響未能返港,當局希望加緊進行有關可行研究,但他指內地投票安排涉複雜技術,故暫時未有硬性目標何時落實有關安排。

他又指今次改善選舉安排的工作是針對過去選舉中的不足,透露在點票安排上會加裝閉路電視,及調整部分功能界別的選民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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