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不少具歷史價值的建築獲修復及活化,惟部分項目被批評過於商業化,令歷史建築物「得個殼」。有議員表示,港府把保育責任「外判」致古蹟過度商業化,促請政府盡可能主導活化,以盡量保留古蹟原貌。
約有170年歷史的殖民地式建築美利樓,搬遷至赤柱後改建成商場,除了多間高級餐廳進駐,近年引入連鎖時裝店卻惹來批評。法定古蹟舊赤柱警署改為超市用途,雖然壁爐、木門框、木製梯級等得以保留,但亦被指與原風格大相逕庭。位於尖沙咀的前水警總部於1881年建成,活化後被發展商改建成名店林立的商場和酒店,惟園內大部分古樹於活化工程中被移除。
議員劉國勳直言,部分活化古蹟在經營及保育之間失衡,令古蹟過於商業化,失去原有氛圍,他認為政府把保育責任「外判」是主要成因。劉指政府往往要求活化歷史建築的營辦商自負盈虧,雖能減輕公帑財政負擔,卻無可避免需要增加「吸金」能力,致舉辦展覽及導賞團等較難獲取盈利的活化模式遭扼殺,他建議政府盡可能主導活化,以最大程度保留古蹟原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