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下無法外遊,本地「住宿度假」(staycation)成消遣新趨勢。不少人在酒店房間大開「無罩」派對,導致多個感染群組,政府宣布將4人禁聚令延伸至酒店房間;惟網上共享住宿平台上的無牌旅館卻不受規管。本報發現有不少民宿棲身工廈內,涉嫌經營無牌旅館,違反地契或大廈公契條款,更淪防疫漏洞。有議員指,過往法例要求須有房客和收據佐證才能作出起訴,期望旅館業修訂條例生效後,不法情況有所收斂。圖/文:專案組
網上共享住宿平台落戶香港多年,本港有數千個房源,住宿地點由商住樓宇、大型屋苑,至工廈單位、遊艇等。記者佯裝顧客,在應用程式租用一個位於大角咀的民宿,索價每晚近400元,另收取約100元服務費。期間負責人全程冇現身,出發前數天透過訊息發送地址和自助入住手續程序。
該民宿位於大角咀必發道一幢重建工廈,大堂裝修豪華,但大廈門口不設體溫探測器,訪客可自出自入。記者向保安員表示要到有關樓層,他便用智能卡掃描升降機的感應器,按下樓層數字;來到大門只需輸入訊息提供的密碼便可進入。單位面積約500平方呎,設有雙人床、衞浴設施,又配備電視、遊戲機、桌上遊戲等。
同層有7個單位,部分門外貼有公司名稱;有單位傳來狗吠聲;亦有單位外放有鞋和茶几,並有告示籲外賣員將食物放在茶几上。大廈對面的地盤噪音擾民,附近又有不少車房、五金、機械工程等輕工業店舖,行人路上不時放有鋼材和易燃物品,亦有車房排出的污水,環境並不理想。惟該民宿12月的檔期已經全部爆滿。
「單位前身是工業貨倉,現改建成辦公室和開放式房間。雖然不是傳統的空間,但內裹五臟俱全。」觀塘巧明街一幢工廈亦有出租民宿單位,負責人在簡介中承認單位位於工廈內一個翻新的辦公室。他盛讚工廈內有餐廳、商店,可隨時到不同樓層參加興趣班,但坦言日間頗為嘈雜,深夜同層或有音樂人唱歌,會為住客提供耳塞。
每晚房價約為300元,另收清潔費和服務費,3晚起租。網上顯示,其12月和1月的預訂已近乎爆滿。不少留宿住客卻在網上大吐苦水,大部分指洗手間面積狹小,位處單位外,更是「濕廁」設計,非常不便。又有指冷氣滴水嚴重,房間衞生有待改善。有關工廈有10層高,其中3層改建為工廈劏房或辦公室,每間100至200平方呎。其中一層的裝修精美,每個房間均裝設密碼鎖,門外放有鞋架;另一層走廊則放置了木櫃、電腦椅、遮架等,佔去走廊約三分一面積,惟大廈內至少有4間迷你倉,後樓梯卻有雜物,一旦發生火警,隨時「一鑊熟」。
旅遊界議員姚思榮認為,以民宿形式招攬旅客的情況一直存在,惟執法人員舉證時須有房客提供單據並出庭作供才能作出起訴,即使民政總署「放蛇」多次,只有少數成功起訴。12月初《2020年旅館業(修訂)條例》生效,執法人員可進入處所搜證,環境證供亦可成為檢控依據,無牌旅館負責人須負上刑責,他相信不法情況會有所收斂。
民政事務總署證實,以上兩個地點並沒獲發有效的旅館牌照,署方轄下的牌照事務處會按既定機制作出跟進,包括在辦公及非辦公時間進行突擊巡查,或「放蛇」搜證等。今年首11個月,署方涉及無牌經營旅館共巡查8,555次,並作74宗檢控。經營或管理無牌酒店及賓館均屬刑事罪行,一經定罪會留有案底;有關單位的擁有人亦同屬犯罪,最高可被判罰款50萬元及監禁3年,亦可針對涉及重犯罪行的處所發出為期6個月的封閉令。
地政總署回覆指,上述兩幢大廈地契訂明只可作工業或貨倉用途,兩區地政處並無向上述地段發出豁免書或更改土地契約用途條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