搗鬼有術,也有效,然而有限。很明顯,反中亂港集團的搗鬼術已經到期兼失效,叛國禍港四人幫之首、壹傳媒黎智英被控《港區國安法》的「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昨日腰纏鐵鏈雙手被鎖押解到庭,成為全港被控此罪的第一人,昔日不可一世「為美國而戰」的狂妄氣燄不復再。當然,外部勢力看見走狗落鑊不可能沒有反應,以美國副總統彭斯為首的一干外國政客,竄上跳下為黎智英喊冤絕對不足為奇,然而今時不同往日,外部勢力愈施壓,愈凸顯黎智英渾身是罪,只會愈激起反效果。
黎智英涉干犯國安重罪遭落鑊的消息傳遍千里之後,終於引起外部勢力關注,去年曾接見黎智英的彭斯在推特發文稱讚大漢奸是「英雄」,又指針對黎智英的控罪是「侮辱世界各地熱愛自由人士」,要求釋放黎智英云云;台灣的立法院長游錫堃則鸚鵡學舌,在社交平台表示贊同彭斯的言論。同樣在去年接見過大漢奸的美國國務卿蓬佩奧亦在貼文指出,黎智英「唯一罪行是講出中共獨裁主義和懼怕自由的真相」,要求撤控及立即釋放;多名共和黨政客亦相繼發聲,指令港府放人,堪稱一犬吠影,百犬吠聲。
內地有句流行語,「不怕神一般的對手,只怕豬一般的隊友」。大漢奸被控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控方在庭上羅列的證據之一,正正是黎智英在國安法生效後,與外國政客透過社交平台發表反對中國政權及香港政府的評論文章,以及要求制裁中港官員的言論等。如今這些外國政客在大漢奸被控後聲嘶力竭指手畫腳,指令港府釋放一個涉觸犯本港及國家法律的重犯,不是更加深和坐實黎智英勾結外國勢力的罪名嗎?黎智英得到美國白宮高層奧援,得到台獨政客發聲,更凸顯他和外部勢力的關係殊不簡單,去年反修例黑暴幕後黑手是誰,呼之欲出。這些人是否豬一般的隊友,不言自明。
反過來看,洋人苦心栽培的走狗就此失去利用價值,身為主人難免心有不甘,走狗被打亦面目無光,但說到底他們真正關心的並非走狗日後的命運如何,他們只是要利用大漢奸的「餘熱」抹黑和妖魔化中港政府,影響中國在國際間的影響力和聲譽,以及施壓法庭妨礙公平審訊而已。
再次強調,《港區國安法》又好,審訊黎智英也罷,都是中國和香港的內部事務,一切依法而行且置於陽光之下,外部勢力憑甚麼說三道四?黎智英叛國禍港廿多年,有罪無罪不是由外部勢力說了算,反之,西方國家對待涉及危害國家安全的國民,甚麼人權、民主統統丟在一旁,這又該當何罪?踢爆美國對全球進行非法監控的「走佬特工」斯諾登被美國以叛國罪通緝固然是一例,揭露澳洲軍人虐殺伊拉克平民的澳洲律師被控洩露國家機密,更是西方國家虛偽和雙重標準的最佳例證。難道全世界只有西方國家的安全才是重要,其他國家依法維護國家安全都是獨裁?這是甚麼道理?
不發火就會被當成病貓。中央政府過去治港就是過於畏首畏尾,恐洋懼外,放任港府胡作非為,才會讓反中亂港集團和外部勢力如此囂張。君不見,黎智英的政治黑金案被放生,佔中案不了了之,刑恐記者案初審脫罪。釋出的訊息就是,不管黎智英涉及多少罪行都能輕易脫身,彷彿擁有免死金牌,才會導致大漢奸反中亂港有恃無恐,外部勢力在港如入無人之境。結果連港獨嘍囉如梁頌恆之流,也狐假虎威,自抬身價,現身美國聲稱尋求政治庇護,還加把口要求美國對香港實施金融制裁,簡直恬不知恥。
香江代有漢奸出,一代新人勝舊人。一個黎智英戴罪待審,更多小嘍囉爭相上位向洋人效忠,正是因為《港區國安法》光說不練,至今未斬一妖,才會令不入流的欠債走佬小政客也有機可乘。由此可見,不嚴懲漢奸無以立國威。過去香港沒有維護國家安全的法例,致令香港成為國家安全的突出風險口,現在有法可依,有例可循,再無道理輕易放生。黎智英昨日提堂後,案件押後至明年4月再訊,不准保釋,同時亦意味有關審訊不是一時三刻就有結果。
誠然,「反中亂港到盡頭」已是不爭的事實,但「愛國愛港不用愁」卻是言之尚早,尤其是本港司法向來包庇反中亂港集團,港府內部充斥陽奉陰違無間道,連證監會都對壹傳媒股價異動視若無睹,甚至發生炸彈恐嚇法官事件,皆令人擔心捉放曹鬧劇會否重演。與其如此,當局何不依法將案件移送內地審訊,並在審訊期間凍結大漢奸及壹傳媒所有資產,令國安法發揮應有威力,令審訊不受干擾,令大漢奸難逃法網,起到以儆效尤的最大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