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貴神速,速戰速決,對付死心不息的黑暴尤要如此。很可惜,港府不作如是想,對付反中亂港的黑暴勢力永遠留有一手,根本無心連根拔起。君不見,中大畢業禮變宣獨場,大學生穿上黑衣為黑暴招魂,肆無忌憚散播港獨和分裂國家言論,涉違反《港區國安法》彰彰明甚。奈何校方睜一眼閉一眼,教育局敷衍塞責,警方國安處亦延至昨日才進入中大搜證,校園早就人去樓空,遲來的執法無異於增加調查難度。
警方國安處40多名警員昨日下午浩浩蕩蕩進入中大校園搜證,據悉曾到保安室取走「天眼」及現場錄影片段,並沿着前日的遊行路線至百萬大道視察,暫時未有人被捕。遲來的調查作用有多大,有待時間驗證,但正如市民質疑,警方不即時進入校園拘捕,大學生早就鳥獸散,加上人人蒙了面,單是認人已有難度;法律界人士亦指出,這樣會令定罪增添困難。警方賊過興兵,如果不是反應遲鈍,就是效婦人之仁,不欲進入校園執法激起爭議。
問題是,港府就是太過婦人之仁,太過畏首畏尾,才會令這場回歸以來最大型的暴亂一發不可收拾。黑暴纏繞香港逾年,傷及香港筋骨,警方費盡九牛二虎之力止暴制亂,好不容易才令社會稍稍平靜下來,如今卻因為懼怕進入校園執法激起輿論反彈,將校園當成法外之地,對校內涉違反國安法的亂象放任自流,不是本末倒置、前功盡棄嗎?連面對大學生也有所忌諱,遑論反中亂港黑手,國安法立法目的究竟何在,警方國安處的成立究竟為了甚麼,駐港國安公署難道只是擺設,成為愛國愛港者心頭的大哉問。
必須指出,百多名中大生根本早有預謀,既製作橫額標語,又在校園塗鴉,顯然不是即興,而是組織多時,急欲藉着畢業禮為黑暴「試水溫」,測試港府和中央底線,為捲土重來做好準備。對此,校方事前置若罔聞,事後則草草發個聲明將皮球踢給警方了事,令外界終於意識到,中大之所以淪為「暴大」,並非無緣無故的,而是校方管理層毫無作為甚至姑息養奸種下的禍根。更令人側目的是,校方至今不敢直斥學生其非,不敢直指他們涉干犯國安法,一味以涉違反禁聚令和公安條例避重就輕,將頭埋在沙堆,大學生怎麼可能不是愈走愈錯、迷途不返?
教育局的反應同樣令人慘不忍睹,直到晚上才發聲明譴責,說穿了同校方一個套路,不過是敷衍塞責,擺個姿態便當盡了把關責任,實際上如何對大學進行監管,有沒有權力對大學作出追究,統統付之闕如。正是整個教育系統病入膏肓,才會令大學生視法律如無物,視國家如寇讎,黑暴才會死灰復燃。
當然,當暴亂金主兼黑手、叛國禍港四人幫之首的壹傳媒黎智英也遲遲未有落鑊,涉違反國安法被捕3個多月亦沒有遭到正式起訴,既然港府有法不依,首惡不誅,其他嘍囉惡向膽邊生,大學生不將國安法放在眼內自是不足為奇。
眾所周知,黎智英不僅在旗下媒體為黑暴鼓與呼,自己更親身飛往美國覲見白宮洋主子,疾呼「為美國而戰」、「要拉國家領導人下馬」,實行奪權變天,如此種種,皆是不折不扣的勾結外國勢力、分裂國家和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就算國安法一般情況下不設追溯期,中央既往不咎,但條例生效後,大漢奸依然不知收斂,每天透過網絡直播和外國政客勾連,內容離不開干預香港內政,引外力向北京施壓,擺明當國安法「無到」,為何港府和中央依然視若無睹、聽之任之?難道怕了大漢奸後台強硬嗎?
昨日黎智英又在社交平台與以色列前副總理夏蘭斯基勾勾搭搭,繼續乞求外國關注,並自認此舉涉勾結外國勢力,或需承擔罪名,擺出言若有憾,實則有恃無恐的姿態。若問其膽子從何而來,當是從司法保護傘而來。由佔中案到黑金案,沒有一次不是獲得包庇放生,律政司固然對黎智英「呵護備至」,不是說證據不足不起訴,就是說證據太多不了了之;司法更形同賜予免死金牌,即使被告上法庭,最後一樣無事,其涉及的國安大案最終結果如何,可思過半矣。
可以斷言,只要其涉及的國安罪行由本港法庭審理,大漢奸便可以安枕無憂,不用擔心受到法律制裁,遑論要在獄中洗廁所。
回歸以來,香港許多風風雨雨,背後都離不開黎智英又長又大的黑手,黑暴一役更將香港攪得周天寒徹,撕裂社會摧毀法治,毀了整整一代人。港府繼續助紂為虐,中央繼續投鼠忌器,不敢徹底整治黑手,別說大學生反中亂港前赴後繼,外部勢力張牙舞爪,香港想重回正軌更是難上加難,國家安全也就無謂再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