刀刺清潔工案 服裝店女東准保

【本報訊】服裝店女東主與食物環境衞生署女清潔工就店外放置的雜物起爭執,於警員在場調停期間,涉嫌擸刀刺中清潔工腹部。該女店東被控一項有意圖而傷人罪,昨天被押往西九龍法院提訊,她暫毋須答辯。辯方就指,被告過往一直到九龍醫院精神科覆診,並需要服用鎮靜藥物。

裁判官把案押至九月廿八日再訊,等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及事主的醫療報告,期間被告獲准以十萬元保釋。

控罪指,被告黃碧霞(五十一歲)於今年七月卅一日,在旺角汝州街3B地下一間店舖內意圖使女子何麗好身體受嚴重傷害而非法及惡意傷害何。控方表示,當天兩名女清潔工誤以為放置在服裝店外的衣架是垃圾,打算收拾清理,被告見狀即認為她們想盜竊衣架,遂報警處理。及後警員到場調停,原本指事件屬一場誤會,兩名女清潔工亦應被告要求而道歉,惟被告卻突然擸刀插向其中一名女清潔工的腹部,傷者現今仍留醫加護病房。案件編號:WKCC 2598/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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