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名廣州玉器商人聲稱遭香港同行欺騙,他們安排把一些名貴玉器帶來香港放售後,該同行稱已用三千三百萬元把玉器賣給一間香港珠寶公司,但只支付了五十萬元給他們三人,他們來港追討時,發現玉器卻暗中交給了藝人張兆輝的大姨郭碧紅。他們三人就事件入稟高院控告該同行和郭,要求他們交還玉器或賠償三千二百五十萬元人民幣(約三千六百萬港元)給他們。
原告陳鎮遠、陳淑花、林素華;被告則包括駱偉泉、郭碧紅,以及駱持有及擔任董事的宏翠珠寶有限公司。入稟狀表示,原告於廣州經營翡翠玉器店,與駱相識多年。駱在一八年四月對原告表示,他在香港有人脈客源,駱其後取去四隻名貴玉鈪到香港放售。翌日,駱再表示看中另一隻玉鈪和項鏈,請原告即晚帶它們到香港宏翠珠寶。
入稟狀續指,駱之後用微信謊稱,其貨物已經以三千三百萬元售出。不過在半個月之後,駱卻只向他們付了五十萬元。
原告來港追討時,駱承認並無賣出該些玉器,而是交到郭的手上,關於上述四隻玉鈪,郭要求原告支付四百萬元才會交回。案件編號:HCA 1284/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