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將於本月八日至十一日召開會議,消息指會討論包括因港府押後立法會選舉一年而出現議會「真空期」的解決辦法,有建議認為現任議員延任一年,惟當中四名民主派議員早前報名參選時被裁定提名無效(DQ),因而令延任出現矛盾及「尷尬位」。全國人大常委譚耀宗昨在電台清楚說明,人大常委會未必會同意將DQ和延任分開處理,又指一年議會「真空期」,毋須一定要全體七十名議員延任。
譚耀宗指有意競逐連任的公民黨議員郭榮鏗、郭家麒、楊岳橋及專業議政梁繼昌被DQ,預料人大常委會未必會「算數」而容許四人延任。對於有人建議中央可委任人選填補相關DQ議員的空缺,譚耀宗指「真空期」毋須一定要全體七十名議員延任,亦不會牴觸《基本法》,而現時立法會有議席空缺,亦不會再進行補選,強調既然選舉押後一年,就不應在這段時間再舉行任何選舉。他希望人大常委會採取較簡單的辦法處理「真空期」的安排。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政制及內地事務局前局長譚志源則建議,人大常委會可考慮成立「過渡立法會」,而四名DQ議員可於「真空期」內繼續擔任議員,所有議員可再次宣誓就職。譚志源又稱,人大常委會可授權「過渡立法會」行使《基本法》就立法機關所規定的職權範圍,認為「過渡立法會」可繼續處理第六屆立法會因任期結束屆滿而無法完成的餘下事項,即條例草案和撥款申請毋須重啟程序。
前立法會主席則指,設立臨時立法會未必符合《基本法》規定,最簡單方法是現任議員延任一年,又認為四名DQ議員的現任議員身份不應受影響。不過,港區全國人大代表葉國謙指《基本法》列明立法會任期為四年,延長任期不符合相關規定,認為應由中央授權成立看守性質的議會,並由港府委任成員,以現屆議員為基礎,可以加入其他人士、議會人數亦可減少。
香港大律師公會副主席葉巧琦表示,以疫情嚴峻而押後立法會選舉的法理及證據基礎薄弱,質疑港府繞過《基本法》作決定。她又稱港府提請人大常委會作決定對本港法治影響大,指「再釋多幾次法,《基本法》會爛」。她認為,如港府根據《立法會條例》將立法會選舉押後十四天是較平衡的做法,應視乎疫情發展再尋求其他方案。
政府昨回應大律師公會聲明,強調押後立法會選舉是基於公共衞生考慮,加上疫情很可能持續,或冬季再爆發,認為大律師公會建議押後選舉十四日,不能解決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