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威活動中不時有人展示「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句物品及高叫有關口號,港府發聲明稱「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有港獨或分裂國家的含意,隨即引起一片恐慌,市民都擔心會否誤墮法網。有法律界人士分析,違法與否需綜合一籃子因素,包括背後意圖及過去行為等,又呼籲若市民曾在網上分享過「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煽動言論應盡快刪除,以求明哲保身。
「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口號被政府視為有港獨含意,然而穿着或收藏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字句的衣物,或手機內擁有相關字句的圖片、WhatsApp stickers貼圖會否也違法?大律師龔靜儀指出,該口號違法,故相關物品也有港獨或推翻政權的意味;手機圖片及貼圖則可以斟酌,因有時手機會自動下載圖片,但故意傳給他人作宣傳用途則屬違法。
有人關注若將八字口號分開,只講或展示其中四個字,又或者以藏頭詩等其他形式展示,是否違法?龔靜儀認為,以任何形式的文字展示,都要視乎背後的動機及意圖,若有明顯分裂國家意圖,也只是「新瓶舊酒」,難以令法官接納為合理抗辯理由。大律師陸偉雄則認為,引述口號並不一定犯法,因要視乎很多因素,例如政治態度、政治立場、叫口號的場景以及過往行為等等。
媒體也容易中招。若有人在報紙或電視台落「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廣告,落廣告人士或是媒體,會否有違法之嫌?龔靜儀指出,若有關廣告只是刊登「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這八字,或有認同鼓勵之意,故登報者違法,而媒體若同意刊登,等於共犯,亦難逃其責。但若在廣告內加插一些反對的字眼,例如刊登廣告者是為勸喻別人莫觸犯法例,即兩者都沒有構成犯罪。
若報紙登出含有「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相片,是否也會有事?龔指,需視乎媒體是用甚麽角度描繪相片,如事實紀錄,正確陳述則沒有問題,但若在相片附近加以文字渲染,散播煽動言論,則會屬違法。
雖然港區國安法無追溯力,但網民在社交網站上若曾分享過「光復香港 時代革命」的新聞報道或其他內容,是否有需要刪除?龔靜儀認為,新聞報道沒有問題,但其他分享則要視乎內容是否有煽動意味,雖然法例沒有追溯力,但一旦有人再在網上分享,原貼則有機會違法,呼籲曾分享過含港獨內容的網民刪除貼子會比較穩陣。另一方面,教育局向中小學和幼稚園發通告,指學校必須適時讓教職員和學生,認識港區國安法及守法,學校宜按學生認知發展和能力,適當和適時向學生解釋國家安全的重要性、港區國安法的立法背景和意義等,教局會盡快發出指引,在學校管理和活動提高學生國家安全意識和守法意識,同時會更新課程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