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康文署去年取消屯門公園自娛區,大媽歌舞團四處流竄。有人轉戰區內其他公園賣唱,部分索性變身「出租女友」和「啤酒妹」。有衣着清涼的大媽流連公園涼亭,向大叔拋眉弄眼,任由對方攬腰摸臀「抽水」,繼而索取數百元「零用錢」;亦有大媽向年長阿伯賣水和啤酒,更無視禁聚令規定。有法律界人士指,有關行為有機會觸犯「有違公德罪」和「無牌賣酒」。有議員促請康文署果斷執法,和進行跨部門聯合行動打擊違法行為。
日前下午四時許,一名短裙大媽與數名中年大叔在蝴蝶灣公園一涼亭「吹水」,亭內至少五人聚集,眾人防疫意識薄弱,未有戴口罩。至傍晚七時,大媽與兩名大叔意猶未盡離開公園,她用手輕摟其中一大叔的腰部,對方多次觸碰大媽的臀部,舉止親暱,惹人側目。
行至附近輕鐵站,該大叔取出多張百元紙幣打賞大媽,大媽興奮跳起攬住大叔,高呼「多謝大佬」。他隨後更將僅餘的十元交予該大媽,展示空蕩蕩的錢包,「冇晒錢啦,十蚊都畀埋你!」大媽繼而將目標轉向同行的另一位大叔,要求加碼,但未能成功。大媽與金主「攬頭攬頸」依依不捨,目送兩男上輕鐵後,大媽取出一疊紙幣數錢,估計數小時賺逾五百元。及後她一邊唱歌一邊步行返回區內寓所,似乎心情大好。
「啲大媽為咗搵錢真係無所不用其極,見過有啲會擺晒Pose(姿勢)畀人影。」屯門區議員甄紹南指,該批大媽早於二月底進駐該公園賣唱,因多次被康文署職員驅趕,便轉到公園範圍外的單車徑繼續表演,高峰期有十多檔,吸引近二百人「擔櫈仔」圍觀。該署後來架設橙色膠帶阻擋觀眾視線,大媽遂變招「陪坐」收利是,他估計公園內現時有近二十名「大媽出租女友」搵食。
另一邊廂,以往在屯門公園「搵食」的大媽歌舞團,部分改到其他地區賣唱,部分則「轉型」在公園向男士賣水及啤酒等。日前下午,屯門公園近模型船池及長者休憩處一帶,有數十名年長男子打躉吹水。當中有至少五名打扮清涼的大媽在人群中穿梭,她們每人拖着一架放有冰袋的手拉車,熟練地取出水或啤酒,部分更備有紙杯,供給場內男子使用。
期間公園管理人員多次利用揚聲器廣播,要求在場人士散去,不要違反禁聚令,否則可罰款二千元,惟無人理會。大媽繼續在人堆中「除罩吹水」,至黃昏時分,大叔陸續向兩名大媽付錢,據悉飲品沒有定價,惟他們一般會付款二十至五十元不等,部分出手較「闊綽」的甚至會付過百元。
議員柯創盛對有關情況感到嘩然,他指公園屬休憩空間,不應淪為烏煙瘴氣的場所,呼籲市民珍惜社會資源。他又指,康文署作為場地管理者責無旁貸,不能沿用以往「斬腳趾避沙蟲」的方式解決問題,否則外界只會認為政府助長違法行為。他促請該署積極介入,有需要可進行跨部門聯合行動嚴厲打擊。
康文署發言人回覆指,任何人士未獲授權在該署轄下公園向公眾售賣或出租任何商品,可能已觸犯《遊樂場地規例》。該署在五月收到一宗懷疑有人在屯門公園兜售飲品的投訴,隨即加強巡視,惟未有發現有關違規行為。另外,《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生效至今,該署在屯門公園及蝴蝶灣公園向聚集的市民共發出近五百個口頭勸喻,但未有因市民違反有關規例而發出告票。警方回應指,今年一月至四月,分別於屯門公園和蝴蝶灣公園接獲五宗及十四宗噪音投訴,分別作出一次和四次勸喻,並於蝴蝶灣公園作出一次警告。
圖/文:專案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