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福臨門傳人欠逾7300萬

灣仔福臨門酒家第三代成員徐德強近期被不同公司入稟追討欠款,前日再有一間放債人公司入稟高院向他追討約三百七十萬元欠款,原告要求法庭頒令徐德強及其擔保人還款和支付利息。資料顯示,徐德強早前已三次被入稟追債,連同今次訴訟,累計被追討欠款超過七千三百萬元。

前日提出訴訟的原告是發達財務有限公司,兩名被告依次為徐德強及劉益東。入稟狀指稱,原告在一七年五月十二日與徐德強訂立貸款協議,原告借出五百萬元給徐德強,貸款年息為十五厘,劉益東則是貸款擔保人,徐德強要於六個月後還款。不過,徐德強在一七年十一月十八日貸款到期日時,只支付了三十七萬五千元利息。

前日被財務公司討款370萬

入稟狀續指,在原告同意下,徐德強獲准分三期並延遲至一八年二月還清欠款,惟徐德強在限期內仍未能還清欠款,之後徐雖然有償還部分欠款,但截至今年四月三日還欠原告本金連利息共約三百七十萬元。原告曾於發律師信要求兩名被告還款,但他們一直未有還清欠款,原告因此入稟高院向他們追討欠款連利息。

資料顯示,恒昌國際財務有限公司於今年三月入稟高院,向徐德強追討三千二百九十萬元欠款。另外,盧華標於本月七日入稟高院向徐德強追討三百九十六萬元欠款。接着,皇冠信貸財務有限公司於本月十三日入稟高院,聲稱徐德強及劉益東曾擔保一間名為金潤集團有限公司借錢,但該公司未能按協議還款,因此興訟向該公司、徐德強及劉益東追討近三千二百九十萬元欠款。案件編號:HCA 709/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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