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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元旦遊行攜索帶氣球 電工獲撤控

【本報訊】警方於元旦遊行拘捕數百人,當中有一名男電工被指攜帶氣球、索帶等物,他原本被控一項管有攻擊性武器或適合作非法用途工具罪,案件昨在東區法院再提訊,控方稱證據不足,申請撤銷控罪,獲法庭批准。辯方隨即申請訟費,指被告因工作關係才隨身攜帶涉案工具,而且工具是放在背囊內,他在案發當日沒有拿來使用。裁判官聽畢控辯雙方陳詞後,批准辯方的訟費申請。

三十九歲被告馮志強原被控於今年一月一日,在銅鑼灣站E出口管有一包膠索帶、一隻白色手套、一個黑色口罩、一包氣球及一樽白色油。控方昨反對辯方的訟費申請時指,被告被捕後雖然有向警員表明其電工身份,但他無解釋為何當日休假仍要隨身攜帶涉案工具,屬自招嫌疑。惟裁判官認為被告有權保持緘默,加上控方亦已承認檢控基礎薄弱,因此批准辯方的訟費申請。案件編號:ESCC 34/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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