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輝認居住牌照屋 無申任何資助

【本報訊】警務處外籍助理處長陶輝被指報住清水灣牌照屋及開設冷氣零件公司,陶輝昨晚返回碧水新村寓所時向記者表示,該屋為其妻子的親友劉先生給他們居住,劉是該屋的牌照持有人,他批准陶輝一家人於數年前為牌照屋進行基本翻新工程後入內居住。陶輝又稱,他合資格申請警隊津貼房屋資助,惟他從來沒有申請任何相關資助。陶輝又說,自己在政府宿舍居住約二十年。如果地政總署就該屋有任何指示,他樂意遵守。

稱名下公司無業務運作

另外,Voltage Stabilisers International Limited公司是其家族在英國的企業,數年前由他的父親及兄弟創立,而Voltage Stabilisers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則由陶輝自己在香港成立,他是該公司的股份持有人,該公司目前沒有進行任何貿易,沒有接過任何訂單,他打算待約兩年半後退休才會經營該公司。

警方發言人表示,不評論個別個案。一般而言,警務人員可自由進行任何私人投資,但必須嚴格遵守相關的規定及指引,包括《公務員事務規例》、公務員事務局局長所發出的有關通告、通函,以及警務處處長發出的通令或指示所載的規定,避免任何實際或潛在的利益衝突及讓投資風險超出經濟負擔能力。

如有個別警務人員涉嫌違法或違紀,警隊會按既定機制公平公正調查及積極跟進,不會偏私。有關人員已向部分傳媒就其私人事項作出回應,警隊並無補充。

地政總署回覆表示,根據西貢地政處紀錄,碧水新村一號位於政府土地牌照範圍內。有關政府土地牌照可建不高於五點一八米的兩層建築物,每層建築物面積不多於卅七點二平方米。至於構築物有否不符牌照規定,西貢地政處會在視察後,視乎是否有違規,採取適當跟進或執管行動。署方續指,根據現行政策,政府土地牌照規定牌照持有人不准轉讓或出租有關構築物。如有違反,地政總署會向牌照持有人採取執管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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