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近年為與兒子爭奪公司股權的日本「彈珠機大王」岡田和生,被兩間現由其兒子岡田知裕控制的公司入稟香港高院民事索償。原告早前申請臨時禁制令,要求禁制岡田和生處理其在香港公司的資產,上限約四十八億元。不過,由於岡田和生正在香港辦離婚時,並在離婚訴訟中承諾不會轉移相關資產。法官因此沒有頒發臨時禁制令,昨下令岡田和生如果改變、撤銷或解除該承諾,需在一日內通知原告,並七日內不得轉移資產,供原告考慮是否有行動。
兩名原告包括在日本上市公司Universal Entertainment Corporation,及其在港成立的全資附屬公司Tiger Resort Asia Limited;被告岡田和生。原告指被告在擔任原告董事時疏忽或違反董事責任致公司在菲律賓投資開設賭場度假村超支,故向被告索償。
法官昨頒下判決書,透露被告在港擁有的資產包括岡田控股有限公司及岡田藝琳有限公司,按原告說法,由去年入稟時至本月,岡田控股的市值大跌逾半。但原告得悉被告辦離婚時承諾不會轉移岡田藝琳資產,而家事法庭暫定五月十四日後才處理離婚事宜,遂不再要求頒臨時禁制令。案件編號:HCA 2236/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