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已故商人邱德根的女兒邱美琪,於一七年遭其債主V Capital Limited入稟追討約五百一十二萬美元(約四千萬港元),法庭裁定她敗訴後,無按判令還款,結果被申請破產。案件於兩星期前進行聆訊,雖然邱美琪當時要求法庭再給她機會還款,但法官昨頒下書面判決,指她提出的和解方案欠缺實質內容,而且她有不遵承諾的前科,其債主拒絕接受她的提議屬合理,故頒令她破產。
法官指出,邱美琪的和解提議內容並不確實,連還款時間表也欠奉。她聲稱可把透過公司名義持有的清水灣獨立屋物業出售用作還債,並指稱該物業估值達一億七千萬元,但放售已逾一年仍無人問津,且她亦沒向呈請人V Capital Limited交代該公司財務狀況。
法官明言參考邱美琪的往績,她確實曾多次無遵守還款的承諾,並在披露財務資料時有所遺漏,呈請人確有理由懷疑她今次會否實踐承諾。法官亦指出,她向其繼母詢問其父親遺產的事宜已超過一年,但始終未能明確說出她可分得的遺產價值,而且呈請人亦沒理由捲入她與家人的遺產爭議。綜合上述理由,法官決頒令她破產。案件編號:HCA 7106/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