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警案 終院認同原審 處理影片正確

【本報訊】七名警務人員在一四年佔領行動期間,被指在金鐘襲擊當時的公民黨成員曾健超。七警經審訊後,在區院被裁定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成,各被判監兩年。其中兩警去年在高院上訴庭上訴得直,獲撤銷定罪和刑罰,其餘五警僅獲減刑至監禁十五至十八個月不等。五警在監獄服刑完畢後,繼續上訴,但終院於上周已駁回五警的終審上訴許可申請,五警翻案無望。終院昨頒下判決理由書,認同原審法官在處理呈堂的新聞片段的做法正確。

五名上訴人認為控方有「原片」不用,反而用網上下載的新聞片做呈堂證據,而原審法官信納呈堂片段屬真確時,採用的標準不夠嚴謹。終院不同意上訴人的說法,指控方沒將「原片」呈堂是否代表證據不足,要視乎個別案件的整體證據而定,原審法官在處理呈堂新聞片段的做法正確,他先裁定它們表面真確及可成為證據後,經進一步評估,終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裁定它們屬真確,且案中也有證人和環境證供可證明呈堂片段屬實。

向終院叩門申請上訴許可的五警,分別是案發時駐守有組織罪案及三合會調查科的總督察黃祖成、駐守觀塘警區反黑組的高級督察劉卓毅與警長白榮斌、駐守東九龍總區的警員陳少丹,以及駐守九龍城警區的警員關嘉豪。五警早前已先後服刑完畢。另外兩名涉案警員劉興沛及黃偉豪,去年已獲上訴庭撤銷定罪和刑罰。案件編號:FAMC 48,49/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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