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朗思校監 否認管理未註冊學校

【本報訊】朗思國際學校(THINK)去年被揭發涉嫌在長沙灣廣利道崇正中學校舍違規營運中、小學,同時聘請多名非准用教員,時任朗思校監兼校董否認參與管理未經註冊或臨時註冊的學校等八項傳票罪,案件昨在九龍城法院開審,控方就其中一項控罪不提證供起訴。

七十歲被告蔡麗如,被控在一八年十一月九日,參與管理未經註冊或臨時註冊的學校,屬非註冊學校及非臨時註冊學校的擁有人或教員,以及五項僱用或准許非檢定或准用教員的人教學傳票罪,即於當日僱用及准許非教員人士在朗思教學。另外,她原被控在當日違反教育條例而營辦的不設法團校董會學校的擁有人或校董,控方就該控罪不提證供起訴。

控辯雙方的承認事實指,朗思的學校註冊證明書內,所指明的營辦房產是九龍界限街一一七號地下及一樓,而崇正中學的營辦房產為深水埗廣利道十一號。一五年崇正中學及朗思曾就開辦國際課程,共同簽署一份同意書,當時蔡是朗思的授權簽署人。

而案中其中四名教員,並非檢定教員或任何學校的准用教員,其餘一人並非檢定教員亦非准用教員可在涉案地點教學。

教局人員:巡查當日有幼童在聽課

教育局人員歐陽梓鋒作供,他於去年十一月九日與其他局方人員前往崇正中學地址巡查,發現有多名年幼人士坐在課室,部分穿上校服,黑板前有人在授課。期間他曾向疑為教職員的人派發檢查人數表,填上學生人數等資料,被告亦在相關文件簽署。

案件編號:KCS 14752-58/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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