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政府說,香港首要止暴制亂,特區政府唯唯諾諾,卻還是拖拖拉拉,不太願意。
香港今次藉反修訂《逃犯條例》發動的所謂革命,實際是既得利益者的反革命,目的是捍衞和擴大既得利益者已有的利益,方法是迫使政府就範讓步,按他們的利益來改變制度、政策與措施。這個過程必然會侵蝕基層和與他們不合作的其他既得利益者的利益,基本屬於利益爭奪,道義原則不過是謊言藉口。參加者包括香港宗教團體的成員,很容易令人與歷史比較。
一二○四年十字軍攻陷君士坦丁堡,原來第四次十字軍東征目的是攻擊伊斯蘭在中東的土地,結果轉為攻擊同屬天主教的拜占庭帝國,為的是掠奪拜占庭積累上千年的財富。今天美國宣揚的文明衝突,與伊斯蘭教作戰,從阿富汗到伊拉克、敍利亞,實際卻是石油之爭、資源之爭,與民主、人權、自由無關,而且是背道而馳,大肆破壞。
同樣地,香港的一些教徒,在香港發動反革命,真的是為了與共產黨作正邪之戰嗎?參與者當中或許有人無知到要相信黎智英的「英勇殉道」,但大多數不也是為了他們的既得利益和利益進一步增加而鬥爭嗎?
一個最簡單的道理:怎可以用暴力的反民主、反自由、反人權來爭取民主、自由、人權?這樣爭取回來的,豈不是助紂為虐,變成少數野心家和既得利益者的反革命成功,重建以宗教作為掩飾的反革命政權、反革命制度?
由於是既得利益者的反革命,而香港最大的既得利益者是公務員,特別是掌權的政務官,此所以在止暴制亂的過程中,有公務員公開參加示威暴亂,在法律和政策執行中,不是刁難阻礙,便是拖拉怠慢。而最大既得利益者在最高層,因此我們便看到整個特區政府不願意執法,有法不依地縱容暴亂的惡化。
一些退休高官公開反對止暴制亂,正可反映這些殖民地培養出來的高官的心態與取向,他們還是在享受着豐厚的退休福利,也不用為他們任內在香港社會造成的問題與失誤而負上任何責任。批評政府,支持示威暴亂,既反映他們的既得利益,也可以爭取示威暴亂者的掌聲,香港的暴亂破壞基本上損害不了他們的退休待遇與生活,而基層老百姓的生計從來不在他們的計算和擔憂之中。
當特區政府上、中層充斥着對這場反革命的同情者、支持者與參與者,中央政府若還是讓特區政府來止暴制亂,便不知到何年何月才可遏止,或許要等到特區政府投降或警隊潰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