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蒙面法》殺到

修訂《逃犯條例》風波持續近四個月,全港各區反修例遊行示威暴力衝擊愈演愈烈,外界早有埋怨示威者蒙面掩飾身份進行暴力衝擊行為,令執法者難將之繩之以法。一班建制派人士聯同多名立法會議員成立「禁蒙面法推動組」,促請政府盡快訂立《禁蒙面法》止暴制亂。有消息指港府對《禁蒙面法》研究已進入最後階段,行政會議最快今日召開特別會議,會後或會公布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簡稱《緊急法》)為禁蒙面立法並即時生效。有意見指港府一早應該立法,現在是「遲做好過唔做」,又批評港府軟弱,未能及時聽取民意。

反修例示威及暴力衝突幾乎日日上演,社會各界一直建議當局引用《緊急法》,按此法例賦予的權力盡快頒布《禁蒙面法》。按例特首會同行會按《緊急法》可訂立的規例包括對刊物、文字、照片、通訊及通訊方法的檢查、管制及壓制;逮捕、羈留;對運送人及東西的管制;對財產及其使用作出管制、沒收及處置;修訂任何成文法則;及授權進入與搜查處所等;根據此法訂立的任何規例須持續有效至特首會同行會藉命令廢除為止。

主要針對參與政治活動

消息指,政府對《禁蒙面法》的研究已到最後階段,行會最快今日召開特別會議,會後或將公布引用《緊急法》為禁蒙面立法,並即時生效。法例主要針對市民參與政治活動時不准蒙面,特別是非法集會及遊行,但有合理辯解除外。此外,由於警方目前最多可拘留被捕人士四十八小時,惟近日拘捕大量人士,人手未及處理,政府亦正研究引用《緊急法》延長拘留時間。

來自各界別的建制派人士成立「禁蒙面法推動組」,任召集人的立法會議員葛珮帆昨表示,港府必須採取任何一切方法應對困局,令社會回復秩序,訂立《禁蒙面法》是其中一個可行辦法,社會已無法容忍目前暴力情況,立法可加強阻嚇力,亦有助警隊執法和舉證,令青年不再參與非法行為,直言是「救得一個得一個」。葛指出,《禁蒙面法》只集中參與非法集會和暴亂的示威者,不影響市民參與集會的權利和自由,部分有工作、醫療或駕駛需要的人亦可豁免。推動組委員、警察隊員佐級協會前主席陳祖光就稱,許多前線警員均支持立法,認為有助辨認示威者身份,又批評示威者遮蓋容貌以逃避法律責任。

議員憂反加劇社會撕裂

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指《禁蒙面法》未能解決撕裂,反會加劇社會撕裂,令香港邁向「極權社會」,亦會有人司法覆核。議員胡志偉說港府以為立法就可解決問題是想得太簡單。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認為,如港府依照程序將《禁蒙面法》推上立法會討論是可接受,但若想透過《緊急法》而立《禁蒙面法》,無疑是下一個極大的賭注,因《緊急法》不需立法會審批,可直接推行,屆時會引致投資者恐慌,繼而撤資。

港府被批未能聽取民意

時事評論員陳雲生表示,坊間早已有強烈呼聲要求訂立《禁蒙面法》,示威者持續三個多月的暴力已令市民無法接受,現時市民甚至建制派對政府的怨言已愈來愈多,直言當局一早就應立法,現在只是「遲做好過唔做」。他又批評港府與社會脫節,未能聽到市民聲音,且表現軟弱,令市民對政府失去信心。

此外,「反黑金及反港獨關注組」約三十人昨日到政府總部請願,指香港經歷超過一百日暴力肆虐,已經變得人心惶惶,要求政府盡快訂立《禁蒙面法》,以免令示威者肆無忌憚。

民間記者會發言人形容推禁蒙面惡法是「想搞革命」、「攬炒」,先例一開後患無窮,今日推《禁蒙面法》,將來可沒收市民資產,又指《緊急法》立法是一國兩制完結之時,同時是「攬炒的end game」,揚言立《禁蒙面法》將以流血告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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