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禁電子煙一味拖 違例添丁倍遺禍

海關日前搗破今年最大宗陸路走私尼古丁煙油匣案,再度引起電子煙問題的關注。電子煙、煙油及加熱煙等產品近年在本港大行其道,多區零售店熱賣,本報記者直擊有商舖違法出售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油。然而政府去年雖提倡禁售電子煙,惟今年初才向立法會提交草案,立法會議員狠批,政府禁電子煙歎慢板,令違例出售含尼古丁電子煙油猖獗。

「啲煙油有尼古丁,如果唔夠味可以加(尼古丁)。」記者日前於本港多區巡視,發現多處有售賣電子煙、煙油、加熱煙及煙彈等產品,其中深水埗一家電子煙專門店有售賣含尼古丁的煙油,顧客更可選擇不同口味煙油試味。期間有顧客欲選購口味較接近傳統香煙的煙油時,店員則指煙油本身含有尼古丁,若嫌口味不夠接近,更可以額外添加尼古丁,每支售價約二百元。

售含尼古丁製品須註冊

然而根據《藥劑業及毒藥條例》,含尼古丁的電子煙屬藥劑製品,需獲香港藥劑業及毒藥管理局註冊,才可在本地銷售或分銷。而尼古丁亦屬該條例下的第一部毒藥,只有持牌藥商才可合法管有或銷售,進出口亦受《進出口條例》規管。據衞生署紀錄,本港目前並沒有含尼古丁的電子煙產品註冊為藥劑製品。

另一間位於旺角的電子煙專門店亦售賣各式電子煙機及煙油。其中煙油有多種口味可供選購,如荔枝、榴槤、咖啡、忌廉等。由於口味新奇且吐出的煙霧有香氣,吸引不少年輕煙民光顧。而同區另一間售賣大麻附屬產品的專門店,亦售賣可放入電子煙機後透過霧化從而吸食的大麻油,店員指吸食該油可以令人感到放鬆,但不會有幻覺,該煙油亦標明不含致幻成分四氫大麻酚(THC),而每支售價約九百元。

「為戒煙吸電子煙」欠邏輯

電子煙日漸流行,惟引起的健康問題亦惹人關注。美國日前爆出懷疑吸食電子煙致死個案,另有超過五百宗疑涉及電子煙的疾病個案,部分州份因此禁售電子煙產品。香港醫學會副會長鄭志文直言,坊間有指電子煙比傳統香煙對人體損害較少的說法並不準確,市民低估其危害性或因電子煙面世時間較短,潛在風險並未完全浮現,惟電子煙同樣可含有令人成癮的尼古丁,可以致暈、手震及肚痛等,且部分電子煙品或添加其他對人體有害成分,加上美國近月發生多宗疑因吸食電子煙引致肺部組織受破壞、急性呼吸衰竭甚至死亡的個案,呼籲市民切勿嘗試吸食,而打算吸食電子煙以作戒煙用途亦不可取,「冇理由為咗戒一樣對身體有害嘅嘢,而選擇另一樣同樣對身體有害嘅嘢,邏輯上講唔過去。」

議員指執法不力促改善

港府去年宣布將全面禁止電子煙,並於今年二月向立法會提交《2019年吸煙(公眾衞生)(修訂)條例草案》。但草案經過首讀和二讀後,現停留在委員會進行討論及審議階段。立法會醫學界議員陳沛然認為,公眾對電子煙的疑慮早於數年前出現,政府管制電子煙無疑歎慢板,但「遲做好過唔做」,始終電子煙的危害已逐漸浮現,管制可保障公眾健康。至於有商戶售賣含尼古丁的電子煙油,陳指自己亦不時見到相關產品,認為現時雖有相關法律管制,但情況顯示相關部門執法不力,建議應加強執法。

食物及衞生局發言人指會繼續向公眾及立法會議員解釋相關條例草案的理據,爭取盡快通過相關條例草案。

衞生署發言人指,電子煙可釋出致癌物及呼吸道刺激物,甚至重金屬,會導致呼吸系統發炎、心血管轉變,並與哮喘發作有關。非法管有或銷售未經註冊藥劑製品或第一部毒藥,最高可被判罰款十萬元及監禁兩年,衞生署藥物辦公室於一六年至今年八月期間,共處理五宗涉及非法銷售或管有未經註冊含尼古丁電子煙而被定罪的個案。

海關發言人則指,由一六年至今年八月,共破獲二十七宗涉及懷疑含尼古丁油煙油匣案件,共檢獲約一萬六千七百件懷疑含尼古丁油的煙油匣,估計市值約二十四萬元。

圖/文:專案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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