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長洲覆核王」郭卓堅就港鐵上月廿四及廿五日因遊行活動局部停駛和封站提出司法覆核,指該兩天的「衝突及動亂」均是港鐵的錯誤決定造成,要求法庭裁定港鐵決定屬行政失當。高院法官昨頒判詞,指郭所提出的司法覆核沒有可作合理爭辯之處,駁回其申請。郭在得悉法庭判決後罕有地表示「輸得心服口服」。
法官指,法庭無權監督公營或私營機構的行為表現,或是否涉行為不當,亦沒權力制訂或修改該些機構的政策或決定。另外,港鐵是基於乘客安全及保障站內設施而作出停駛決定,不可視為荒謬至極而須法庭插手的程度。最後,應存在其他潛在申請人,他們較郭當日所受的影響更直接,郭因此未具足夠利害關係去進行司法覆核。
郭把港鐵非執行主席歐陽伯權及港鐵前行政總裁梁國權(現任行政總裁為金澤培)列為本案答辯人。郭在入稟狀指,港鐵的停駛決定使集會人士無交通工具疏散,人群只能步行回家,引致馬路無法通車,迫使警察清場。入稟狀又指,集會人士撤離時像狗般趕入窮巷,他們怕被警方拘捕,只有設路障及拿起能抵抗警察的東西,這是人的自然反應。
案件編號:HCAL 2488/20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