仗義執言:縱暴派議員無特權

繼上周六警方瓦解元朗暴亂之後,周日在港島以中聯辦為主要目標的暴力衝擊再次遭到挫敗,違法遊行、暴力抗法似成香港的常態。警方承受巨大的壓力,夜以繼日、通宵達旦地守護香港、守護市民,遏止踐踏法治的暴亂蔓延。

縱暴派議員每逢衝擊均作「人肉擋箭牌」,阻在警察和暴徒中間,以「議員」的身份阻礙執法,立法會議員區諾軒更曾用粗口辱警。

周日西環衝突事件,警方進行清場時,民主黨許智峯故技重施,再次阻撓警方執法,被在場執法警務人員指議員「無特權」,要求他離開,否則或會刑事檢控。

香港連日來此起彼伏的暴亂,外部勢力暗中操控,而每當發生衝擊,縱暴派議員均傾巢而出,不遺餘力地擋在前線,濫用「議員」身份阻礙執法,與警方糾纏,令場面不可控制。

每逢有大型衝擊場合,縱暴派議員為奪取激進選票,均傾巢而出「拉票」,還借「立法會議員」之名,不斷與警方死纏,為暴民開脫。縱暴派議員的行徑,不論打着何種旗號,或已觸犯《公安條例》。其實議員與一般市民無異,只在議會內發言受條例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故警方應嚴正執法,遏制阻差辦公的歪風。

議員在遊行示威活動中並不擁有任何特權,跟普通市民身份一樣。但縱暴派議員常在暴力示威者、非法集結者乃至暴徒之間穿梭自如,明知上周六及周日的遊行警方已發反對通知書,仍知法犯法,參與非法集結,更濫用立法會議員身份,為暴徒打掩護阻清場。警方應立即將涉違法的縱暴派議員拘捕及檢控,秉行公義,遏制暴力持續升級的火苗。筆者已收到很多市民的投訴,質疑為何縱暴派議員有如此大的權力,肆無忌憚地阻礙執法者執行職務。基於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的大前提,警方應對任何阻差辦公者依法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