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新界的私人土地屢遭傾倒建築廢料或堆填,被質疑「先破壞、後發展」,藉此改變土地用途。去年申訴專員公署亦曾點名批評規劃署的檢控欠阻嚇作用,恢復原狀的要求過低,以及環保署的巡查不夠周全和主動。
一四年至一八年間,政府就一千二百八十宗與棕地有關的違例發展個案執法,惟只有一百七十五宗檢控,發展局稱其餘一千一百零五宗個案中,有八成已遵守通知書規定,僅約一百八十宗仍在調查。
世界自然基金會香港分會經理(本地生物多樣性)劉兆強表示,留意到近年香園圍有違例發展的情況。他坦然,《城市規劃條例》欠阻嚇作用,因政策原意只是避免農地進一步受破壞,並非防止有關情況出現。他批評,現時政府對棕地沒有任何規劃,每宗個案均屬個別處理,缺乏一套完善準則,且對「恢復原狀」的定義含糊,「有啲地主或場主好蠱惑,駛走啲車、運走啲貨櫃,等滿意紙出咗就重新開業。」他舉例,新田一幅土地違例發展,遭罰款三十多萬元,三年後死灰復燃,促規劃署定期巡查有關黑點,長遠應從條例着手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