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法律處理台灣殺人案 李家超:修例有急切性

【本報訊】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日前在高等法院承認洗黑錢罪,案件押後至本月二十九日判刑。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日表示,尊重法庭對有關案件的裁決,認為案件顯示出香港需急切通過移交逃犯安排,以處理有關人士可能要面對的法律制裁。李強調,無論判決如何,香港都需要有法律去處理其他同類案件,不會評估有關疑犯的判決結果如何。

需堵塞目前法律漏洞

李又指,現時沒有法律處理台灣殺人案,未能回應台灣當局移送逃犯的要求,希望透過協進會和策進會的平台,在雙方互相尊重、只談個案不談其他與個案無關的事情下,先作個案的準備工作,待立法會審議修例後,就會有相應法律去處理。他稱,若修例能在疑犯扣押期間通過是最理想,即使在有關法例通過時疑犯已完成扣押期,香港亦需要堵塞目前法律漏洞,不能容許有關人士在港自由生活,或逃離香港以後毋須負上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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