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來往荃灣及機場的龍運巴士在一七年十一月底的清晨,駛至北大嶼山公路近欣澳時,失控撞向在路肩停泊的貨車,導致十九人受傷,其中貨車司機及巴士上四名乘客嚴重受傷。涉事巴士車長事後被捕,早前在區院承認一項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嚴重受傷罪,被告求情時透露當時為了照顧患癌妻子致休息不足,案發時「瞌眼瞓」肇禍。法官昨日判刑指,雖然明白被告要照顧病妻,但他身為巴士司機,亦須顧及乘客安全,考慮他有真誠悔意,將他判囚一年五個月,另停牌三年。
法官指,涉案五十八歲被告吳劍榮當時所駕的巴士在撞擊前不久,已一度駛離原有行車線,其實這已對他響起警號,被告應停車休息,惟他繼續駕駛,不但十分危險,且更將風險轉嫁予乘客身上,最終他因打瞌睡而發生意外,導致被告本人、車上乘客及貨車司機等共十九人受傷,其中四人傷勢嚴重,幸他們經治療後,四肢活動已回復正常,各人並沒有永久傷勢。
法官續稱,雖明白被告要照顧病妻而休息不足,亦因昂貴藥費而承受無比壓力,但被告身為巴士司機,亦須顧及乘客安全。司機休息不足駕駛,已屬嚴重罪責,被告身為巴士司機,更需對乘客的安全負責,因其行為有可能影響乘客生命安全,並會構成加刑因素。
惟法官考慮被告事後感內疚,他目睹傷者親屬感到難過,且被告本人在事件中亦受傷不輕,並失去工作,其妻最終亦離世。被告事後患有抑鬱及創傷後壓力問題,需接受治療;加上被告因○七年開始捐血,故對他酌量減刑。
案件編號:DCCC 903/20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