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這宗被形容為「令教會尷尬」的案件,結果因教會高層向法官發電郵「關切」而要換官重審。案件原告黎驍敏在本案對退休牧師曾繼才作出嚴重指控,指曾哄騙她將名下物業免費供他居住,曾之後更以避免家人爭產為由,成功游說她將現值一千九百萬元的單位轉到曾名下,事後卻拒絕履行承諾交還。
據原告方稱,她返諸聖座堂多年,案中首被告曾繼才為座堂牧師。原告稱,曾在二○○四年退休時表示教會的退休金不夠用,她便把名下位於跑馬地樂苑大廈一個約八百呎的住宅單位,免費供曾及其妻子和姨仔共住。至○八年原告丈夫去世,曾表示為免原告的三個繼子日後跟原告爭產,提議把上述物業轉名給被告三人,並承諾可隨時將之歸還。原告現指被告反口,否認曾作歸還之承諾。
除涉嫌侵吞物業外,原告亦指被告一方在過去十多年,多次以不同名目向她騙財。原告稱,曾妻劉俠英於○九年向她表示,有一位在美國生活的妹妹財困,原告於是給了對方一百萬港元。數年之後,對方由美返港並與原告飯敍,對方表示自己從無財困,亦無收過她一百萬元,她才驚覺被騙。
原告亦聲稱,曾繼才曾找她幫助一名患病教友,她給了對方十五萬元,其後方知對方僅收到數千元,餘款不知所終。原告稱她其後成功向被告討回餘額。
此外,原告指被告三不五時會向她申索金錢醫病等,這些年間她支付給被告的金錢,總額達四百六十萬元。她現在只要求被告歸還當中六十多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