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玻璃板在吊運中墜下,需時僅半秒,閃避有難度!港澳法庭交通意外重組專家兼註冊工程師盧覺強表示,假設涉事的廿塊玻璃板由一點五米高跌下,下墜時速將近廿公里,○點五秒便會跌落地面,可產生約五點五噸衝力。由於時間極短,若站在玻璃板下,要及時閃避難度不小,另因衝力巨大,若被砸中後果堪虞。
工聯會副會長、建造業總工會會務顧問周聯僑指出,工友在吊運前,應檢視吊帶是否安全,充分評估工作風險,協助吊運者應選擇站在俗稱「生位」的安全範圍,一旦吊運物墮下,亦可以即時走避,避免悲劇發生。另外,工業傷亡權益會發言人提醒,僱主應定期檢查吊運的機器及索具,在進行吊運工作前,應做好風險評估,包括檢查所有工具是否完好無損,以及索具能夠負荷的重量等。吊運期間應清場及圍封,防止其他人進入吊運範圍,以免發生危險,同時必須有合資格信號員在場協助吊運工作。
據勞工處指引,每周至少須由一名合資格人士全面檢查起重機,檢查項目包括所有繫穩物、固定件及結構部件。另據《職業安全及健康條例》的規定,僱主必須為其僱員提供安全的工作環境、安全的作業裝置及安全的工作系統。違者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廿萬元及監禁六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