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包山王」黎志偉在出事前,正值運動員生涯的高峰,雖然出事後半身癱瘓,但並無就此消沉,相反還成為香港代表隊教練,更完成以輪椅攀登獅子山之壯舉。然而,本案被告則以此來盤問原告,指他受傷後仍具工作及自理能力。
首被告唐洪國的大律師在盤問黎志偉時,指黎在二○○○年十七歲初學攀石,半年後已在北京贏得亞洲青年攀石大賽冠軍。到○二及○三年,他連續兩屆在亞洲攀石錦標賽奪冠,○六年更取得世界排名第八。黎同意他在意外後,仍維持這種意志與精神,並在一六年出事五周年當日,號召四十名朋友與學生協助他登上獅子山,然後坐住輪椅游繩滑落懸崖底。
黎志偉亦同意被告一方所指,他在意外後繼續擔任攀石教練,並在一四至一六年任教港隊。他也同意他可自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甚至自行駕車,並可在毋須他人協助下將輪椅摺起放入車內。不過,對於擔任港隊教練,他透露他在一六年因為背痛,且其能力受到運動員家長及其他教練質疑,因而決定不再續教。
黎在意外後獲港大提供新研發的機械腳給他試用。他昨日在作供時形容,穿戴上機械腳後,令他可以變回正常人般步行,以正常人的視線與人溝通,增強他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