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告在棄屍後擔心其他人找不到死者秦嘉儀而最終會找上他,他遂想到製造假象令人以為秦並未死,他於是利用秦的兩張電話卡向她的友人發短訊。但被告在辦公室以舊手機測試該兩張卡時,因緊張忘記枱頭電話有錄音功能,無把手機調校震機,故他撥電其辦公室再回撥至手機,即錄到電話鈴聲。
被告陳文深指,案發後四日即一一年十月十日,其辦公室收到心理學家留言,他始記起秦曾預約,他擔心心理學家或秦的友人找不到秦便會找他,決定利用秦的兩張電話卡製造她未死的假像。陳先把其中一張卡插進他不用的手機致電其辦公室,其後再回撥,但手機響起,他大驚立刻掛線。他解釋因太緊張而忘記公司電話會錄到鈴聲,未有將手機調至震機。
之後,陳查看來電,發現該張並非秦用開的電話卡,他於是換上另一張卡再測試,並把手機調校至震機,但這次又因太緊張而忘了按確定鍵,手機又再響起,他隨即掛線。他承認有假扮秦向友人發訊息表示已回內地,而他每次收到有人找死者的短訊均會手忙腳亂,但會見步行步。
此外,陳否認有給秦一百九十萬元,他只是跟秦分手後存了十一萬元到秦的戶口,讓她供樓。他稱購單位時並非要送給秦,且有明確告知秦只是信託形式替他管有物業,但分手後沒打算收回單位,算是給她的心意。陳又稱清楚秦的脾性,但無阻二人交往,因「我好鍾意佢同好錫佢……我唔會嬲佢」,他亦承認秦像「恃寵生驕」的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