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網電視:《阿王辣爆》東方記者屢遭刑恐 律政司檢控雙重標準 怕外國勢力 23條立法也枉然

去年三月一名男子涉嫌在一名《東方日報》記者採訪時出言刑事恐嚇,惟案件日前上庭審訊,因缺乏錄像證據而脫罪,然而壹傳媒黎智英今年出席六四燭光集會期間涉刑恐東方記者,全程有片有相為證,律政司拖延至今接近半年仍未作出起訴。東方報業集團旗下「ontv東網電視」時事評論節目《阿王辣爆》主持人王國興,質疑兩案的處理手法存在雙重標準,懷疑律政司因害怕外國勢力而不作檢控,擔心即使《基本法》第二十三條完成立法也是枉然。獲邀嘉賓、身兼律師的立法會議員何君堯亦批評律政司效率有問題,憂慮延誤檢控會造成不公。

對於該名涉嫌恐嚇東方記者的男子,因缺乏錄像證據而脫罪,何君堯強調,任何人的言論影響到他人的人身安全、財產及聲譽等,並以不法手段使他人受驚,即可構成刑事恐嚇。

缺錄像表證不成立 匪夷所思

何君堯續指,單純於舉證上缺乏錄像,便裁定表證不成立是匪夷所思,因為錄像只是其中一種證據,還有人證及物證等,而且警方調查時亦會向當事人問話,所以沒有錄像並非十分重要;再者以往社會仍未廣泛使用錄像及閉路電視時,亦不代表不能告入恐嚇罪,他質疑律政司有否向警方索取所有相關錄像,認為需要作出解釋。

王國興指出,裁判官已承認事主的供詞,事主亦成功認出涉案人士,只欠控方提供錄像,認為律政司必須研究提出上訴,否則公義不能得到彰顯。他又指,反觀黎智英今年六月恐嚇東方記者,已有錄像支持,但律政司至今未提出檢控,存在雙重標準。

黎智英身為傳媒人 知法犯法

王國興又特別提到,黎智英作為傳媒人,理應清楚何謂新聞自由、採訪權利、傳媒第四權等,但他卻知法犯法,以粗言穢語恐嚇記者,令人懷疑律政司害怕其背後的外國勢力,才遲遲不作檢控。

針對黎智英涉刑恐東方記者案,何君堯指事件距今已有五個多月,擔心案件如拖延太耐,等於否決了給予公平對待的機會。他強調,律政司檢控任何案件,也有其自身獨特的權力,免卻於任何的政治考慮,就該宗案件而言,不論是「老虎」或是「蒼蠅」,在法律面前都應該人人平等,尤其該案已清楚地有錄影片段記錄事發經過,看不到在證據方面有任何不足之處,認為這是效率的問題。

佔領搞手遲未落鑊 公義不彰

對於為期長達七十九日、期間有過千人被捕的非法佔領行動,至今逾三年都只得極少數搞手被控,何君堯質疑背後是否有強大的政治影響力,導致律政司於檢控方面公義不彰。王國興補充,如律政司繼續對違法者縱容,即使將來廿三條完成立法,亦只會令香港陷入萬劫不復之地,必須撥亂反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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