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被告陳文深辯稱自妻子發現他與死者關係後,他即與死者斬纜分手。但控方昨多番質疑指陳根本從沒與死者分手,從陳聲稱分手期間於其辦公室與死者通電話的錄音內容來看,兩人根本不像分手,案發當天早上和下午,兩人更互發十四次訊息及兩度通電話,通話錄音更顯示兩人大講「鹹濕嘢」。陳指他雖欺騙妻子與死者見面,但二人當時確已分手,是死者先講「鹹濕嘢」跟他說笑,他才回應他並不享受。
控方指,陳於二○一一年三月向妻承諾不再見死者秦嘉儀,何以之後他要親自見秦,而不發短訊或以電話講分手。陳解釋,秦非其普通朋友:「我真係愛佢嘅人,唔可以一走了之。」故要見面講清楚,但他承認自己「係唔啱」,瞞着妻子見秦。他當時與秦說分手並無談及單位問題,亦無歸還鎖匙,也沒準備巨額金錢或支票給她。控方指陳非全心全意分手,陳解釋:「我腦內係唔捨得佢,若我係唔鍾意佢,唔會一路照顧此人!」並指此後再無跟秦有親暱行為。
控方亦質疑陳聲稱他發現秦有嚴重情緒問題之說,控方指,根據同年九月廿七日兩人電話錄音對話,是秦自稱發現情緒有問題,才叫陳替她找醫生作心理輔導。陳解釋,他之前已發現秦與他分手後情緒出問題,只是不知嚴重到要看精神科,他們之前有討論過這問題。
陳又解釋案發前數天開始他上秦家頻密了,是為了勸她看心理輔導。不過,控方引述十月三日的電話錄音對話,指秦從無表示不願看心理輔導,她在該段錄音更稱:「如係你講得咁重要,你家庭晨早無咗啦,我哋兩個晨早無行番埋一齊啦!」顯示二人並無分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