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東方日報》記者日前在沙田連城廣場採訪時遇阻撓,遭管理員強搶攝錄機及手機,事件引起社會各界關注,記者已就事件報警及落口供,警方正調查案件,並搜集證據中。連城廣場屬於港鐵上蓋物業,港鐵發言人昨回覆,指涉事職員為外判保安員,港鐵了解事件後已即時將他開除,並記錄在案及永不錄用,強調港鐵對此類事件採取零容忍態度。
「搶機」事件發生於上周三(8日)中午,《東方日報》記者就黑客勒索事件在連城廣場縱橫遊分店門外採訪,以手提攝錄機拍攝期間,突然有三至四名自稱商場管理員上前阻止拍攝,聲稱︰「呢度唔准影相,要申請!」其中一名制服名牌寫上Oscar Yau的管理員,更搶走記者手上的攝錄機及手機,並用身體逼記者退到走廊牆角位置。記者報警處理,警方到場調查後,對方交還攝錄機及手機,卻出言辱罵記者。
記者已就有關事件到警署落口供,警方將案件列作求警調查,交由沙田警區刑事調查隊跟進。阻撓《東方日報》記者採訪事件引起社會各界關注,立法會議員陸頌雄表示,《東方日報》採訪是發揮傳媒第四權,為市民知情權做事,任何正常新聞採訪都不應受干預,任何機構及團體都應尊重新聞自由,他促請警方盡快調查事件。
香港理工大學專業及持續教育學院講師陳偉強表示,即使拍攝的只是普通人,強搶攝錄機及手機已形同盜竊及搶劫,而記者採訪是為公眾權益,即使不想被採訪,有關人員亦無權強搶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