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愛詩:國歌法草案可加入追溯期

【本報訊】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將內地《國歌法》納入香港《基本法》附件三後,再有球迷於港足比賽噓國歌,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梁愛詩表示,《國歌法》不應該有追溯力,但如果在本地立法前,出現大規模侮辱國歌行為影響社會,立法會有權在《國歌法》草案加入追溯期。

視乎嚴重性增追溯力

港府預料明年初就《國歌法》進行本地立法工作,外界關注《國歌法》應否設立追溯期,梁愛詩昨出席活動後指,雖然香港一般刑法並無追溯力,但過往有例子列明立法前何時生效,目的是不希望有人在草案提交至通過期間,作出違法行動;至於是否要增設追溯力,梁則指要視乎事件的嚴重性及相關行為是否影響社會。

被問及球迷噓國歌是否屬於嚴重行為,梁愛詩認為,現時情況仍屬可以控制的範圍內,呼籲市民以看待《國旗法》的方式看待《國歌法》。天主教香港教區主教楊鳴章出席另一活動指,作為國民唱國歌是自然的事,又相信不會有港人否認自己是中國人,他認為,若有人堅持不唱國歌,反而是違反社會常態。

議員:噓國歌如侮辱自己

另外,有團體昨於旺角舉行街頭論壇討論《國歌法》,香港自治運動成員劉有恒聲稱,球迷噓國歌的行為「值得尊敬」,並指「欣賞他們的做法」,立法會議員陸頌雄批評有關言論「不成熟、無知」,強調噓國歌不僅侮辱國歌,同時亦等同侮辱自己,他再次呼籲政府加強公眾教育,讓市民學懂尊重國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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