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有子女的已婚男子在家中電腦下載了四十三段兒童色情影片,當中包括有兩段幼童與狗隻人獸交的片段,遭警方上門揭發。男子早前在裁判法院承認一項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罪,獲判入獄一年但准緩刑兩年。律政司不滿判刑過輕,早前在高院上訴庭提出刑期覆核,獲法庭接納,改判男子即時入獄九個月。上訴庭昨頒下判詞解釋,指出此項控罪是嚴重罪行,法庭必須採納嚴厲處罰,否則極難杜絕這類卑劣罪行,並指案中的兒童色情物品為數不少,且屬最嚴重的第四級色情物品,無論如何寬大處理,判緩刑都絕非適當。
上訴庭在判詞指,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的人,是間接鼓勵製作這些物品的無恥行業生存,若沒人對此類物品有興趣,可令不良分子有較少動機去剝削兒童。為了保護兒童免受性剝削,法庭必須採納嚴厲處罰。鑑於本案中有不少的兒童色情物品屬於最嚴重的級別,牽涉的年齡亦低至六歲幼童,屬加重刑責因素,必須判監以懲,但考慮本案的檢控確有拖延,量刑後改為即時監禁九個月。
判詞指,警方於前年三月十二日事發下午,持手令到被告陳安信(卅三歲)的住所搜查,在其電腦搜出多張照片和影片,當中包括四十三段兒童色情影片。陳當時承認因出於好奇,曾下載一些女童的照片及錄影片段,警誡下他承認該四十三段片是經Foxy軟件下載,又稱最初是想找成年人的色情物品,但卻出現看似是兒童的片段,他遂繼續找尋。他又稱因不相信可以用Foxy下載到真正的兒童色情物品,又認為片段中的「兒童」其實是侏儒或經特技製作而成。
惟科學鑑證顯示,涉案片段全屬兒童色情物品,片中的兒童介乎六歲至十六歲,當中有廿一段片是涉及兒童與成年人有入侵式的性行為,另有兩段片更是涉及六至十歲兒童與狗隻進行人獸交的行為。
判詞亦透露,被告與妻子及六歲兒子同住,他與前妻另育有一女,但她們則在內地居住;被告有抑鬱症且有自殘徵狀,被告母親亦患有癌症,因要照顧病母令到被告的抑鬱症惡化,惟醫生指被告犯案與其精神狀況無關,他亦無異常性趣,毋須接受心理治療;原審裁判官判刑時考慮到被告的家庭狀況,故當時才給他緩刑。
案件編號:CAAR 7/2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