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次東區醫院外科醫生墮樓死亡後才得悉他感染愛滋病,反映出公營醫療系統呈報機制一塌糊塗,食物及衞生局局長周一嶽承認,現時沒有要求醫生若患有可能涉及私隱的疾病時,需要向醫院呈報,但患上肺結核或其他呼吸道疾病,應告訴上司,並接受治療、隔離,直至康復才恢復工作。
公共醫療醫生協會副會長傅錦峯表示,醫管局並沒有白紙黑字規定醫生若感染愛滋病應否做手術,只靠醫生自行呈報,但醫生「有醫德都唔會做手術,以免害咗病人」。至於外科醫生若感染乙型肝炎這種血液傳播的疾病,現時已經有足夠的保護措施減低傳播風險,故醫生仍會繼續做手術。
他又表示,公立醫院醫生工時長,加上醫生做身體檢查,例如抽血、照肺等簡單檢查,手續較病人接受同類檢查繁複得多,故醫生一般沒有定期做身體檢查。
社區組織協會幹事彭鴻昌認為,醫管局應在今次事件後,檢討現時醫護人員呈報患病的機制,及教育病人各類疾病透過治療或手術傳給病人的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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