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曾蔭權在一二年二月陷誠信危機,面對傳媒連環爆出對他不利的新聞,他亦部署公關計劃,希望保護自己開明誠實公正的形象,重建公眾對他的信心。不過,這在Perry眼中是政客伎倆,曾蔭權只是在持續地誤導公眾、轉移視線,之後再諉過於人,而到最後,公眾還是不知道他們有權知道的真相。
Perry與陪審團重溫當時曾蔭權的訪問及特首辦新聞稿後,再對比現時庭上證供,明言曾披露的資料其實有限,當中關係到判斷事件是否涉利益衝突的資料,例如八十萬元人民幣的真實用途、黃楚標替他付三百萬元裝修費、李國寶的卅五萬元等,他始終沒說。Perry不禁問:「咁樣係坦白交代全部事實咩?咁係有操守的表現咩?」
Perry着陪審團試想像一下,若當時的巿民知道現時呈堂的各種真相,會如何看待曾當時的回應。曾當時清楚明白公眾非常關注他在接受款待時會引起的利益衝突問題,他交代了數次接受私人飛機遊艇接載情形,但始終沒提跟李國寶歐遊、跟黃楚標到汕頭的事。
至於曾蔭權在訪問中,主動提到在深圳租屋之事,Perry認為只不過是他知道有傳媒已到過深圳追訪,單位遲早曝光,他便先自己提起,以減低震撼力,屆時亦能公開講句:「我講咗畀你哋知啦!」而即使當時已有傳媒報道他參與的遊艇之旅同行者身份,他在訪問中始終沒親口證實,這等於叫廣大巿民,自行分析並決定是否相信傳媒的報道。
Perry又留意到,曾蔭權在不同訪問中,三番四次強調深圳的單位是租不是買,又說因敏感,故決定轉買為租,Perry坦言這根本是「此地無銀三百両」,效果就等於深圳東海在那時發出的啟事中,煞有介事寫上「東海集團在香港並無業務」一樣。
至於諉過於人,當時曾蔭權提過巿民對政府官員操守的期望愈多愈高,要求「比白更白」,因此要改良守則迎合公眾。但Perry指,事實是當時規限公職人員操守的守則機制已夠完善,即使後來獨立委員會研究過亦認為無修改必要,曾這樣說只不過轉移視線,其實真正問題只他沒遵從守則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