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驚心巴士車禍發生後,巴士業工會昨日紛紛炮轟行業人力政策及運輸署縱容長工時是罪惡根源,如大部分車長薪酬偏低,底薪僅約一萬三千元,不少車長為幫補家計「賣血養妻兒」,自願提出加班,有人每月加班逾百多小時,不少車長的工時亦長達十四小時。由於編更間的休息時間僅約十個鐘,工會成員慨嘆「唔計回家食飯梳洗,有幾多時間係(瞓覺)休息?」低工資、長工時致新人不願入行,現職車長遂陷入長期加班的惡性循環中,工會建議運輸署修訂《車長工作指引》的最高工時降到十二小時,以及駕駛時間十小時,確保業界健康發展。
城巴分會副主任龔瑞棠透露,涉及日前E21A事故的車長是其分會會員,現時正處於保釋及停職階段,意外後曾向分會要求法律協助。該車長入職五年,形容他「勤力、有責任」,一向主要駕駛機場通宵路線,事發當日原定為晚上九時上班,為賺取更多人工而早開工數小時。
巴士業職工會聯盟(聯盟)則分析城巴公司的車長薪酬,指車長底薪最高不足一萬三千元;加上其他獎金,每月只有約一萬五千元,薪酬低於其他陸路運輸司機平均工資的一萬九千元,聯盟副主席許漢傑表示,低工資,長工時難以吸引新人入職,部分車長為賺取更多收入而自願加班,令工作時間高達十四小時的上限,個人休息時間被犧牲,他促請運輸署修訂車長工作指引,降低最高工時,由現時十四小時降至十二小時。
現職新巴短線車長的盧子健表示,得悉有同事因有家庭負擔,每日常規更份外亦不斷「打仗」加班,更曾經得悉有車長每月加班一百五十六小時。
城巴新巴表示,該公司車長底薪及津貼約為一萬五千元,以車長每日工作十小時、當中兩小時屬超時工作計算,月入約一萬九千元,符合市場水平。至於車長工作指引需否調查,公司會與運輸署研究。
工聯會的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第一副主席張子琦指,本港交通擠塞令巴士車長駕駛時數被拖長,往往「走完一轉」就要立刻「再走一轉」,車長無法休息致精神不足。他認為,現職車長底薪應提升至一萬六千元才能追回市況,並需要為完成來回車程的車長提供至少二十分鐘休息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