橫眉冷看:談發洩式抗爭者

新一代的抗爭方式跟以往着實不同,舊的大多為追求成功,新的卻只為發洩,我們姑且名為「發洩式抗爭」。

想抗爭成功,當然是要盡量團結大多數,打擊一小撮,彼此求大同而存小異,即使偶有意見不同,也該和衷共濟。但發洩式抗爭者不然,他們容不下一絲不同聲音,就算本來是同道人,只要有一點意見相左,便馬上將對方視作敵人。這類人在抗爭過程中,朋友會愈來愈少,敵人就愈來愈多,最可堪憐憫的,是他們仍自欺欺人,說自己在爭取勝利,其實這種不停製造敵人的抗爭手段,無論喊出多漂亮的口號,都不可能成功,永遠只可流於情緒發洩。

香港的反對派口宣要爭取民主,要為港人發聲,然則警察是不是港人?法官是不是港人?他們是否也該團結?但反對派逐漸將兩者逼向對立面,再蠢也難比這種做法更蠢了。

比起其他國家,香港警察過去對於示威者一向較仁慈,但為了履行職務,有時也得採取必要措施。可惜,發洩式抗爭者一點也不體諒警方,不管你是否在執行職務,或在執行過程中是否已盡量克制,總之但凡是我向前走,你擋我路,你就是敵人,我就要將你批臭批爛,甚至要出手教訓你。「七警案」宣判後,我們在警察的抗議集會中可見,反對派最少已將半支警隊推向了自己的對立面。

法庭過去也較同情反對派,故對抗爭活動的判刑,普遍都不會出手太重。今番因所謂「重奪公民廣場」一案,而判處黃之鋒等三個學生領袖每人囚禁數月,也不是甚麼特別嚴苛的處罰。但反對派偏為此大做文章,甚至連日來惡意攻擊法庭,質疑上訴庭量刑的公正性。此舉,反對派又將法庭推向了對立面,如此不斷增加敵人,還想抗爭成功,真是癡心妄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