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方曼生申註契遭入稟求撤回

【本報訊】前政務司司長陳方安生的胞兄方曼生,於一四年興訟向一間食品公司民事追討六百萬元,方其後打算將該食品公司名下兩個工廈單位「釘契」,並於一五年底要求土地註冊處,為他註冊一份可能屬於不能註冊的文件,而土地註冊處至今仍未為該文件註冊。方的此項舉動反招來食品公司昨日入稟高院,指出被方要求註冊的該份文件,其實是一份根本不能註冊的「核證副本」,食品公司要求法庭下令方曼生撤回有關註冊要求,並要方支付訟費。

食品公司指文件僅副本

原告浩運食品有限公司,被告方曼生。根據土地註冊處的文件顯示,涉案兩個位於荃灣金熊工業大廈的單位,註冊業主都是原告,有人於一五年十月要求土地註冊處註冊的是一份「核證副本」,是由原告的董事董清雅於○八年九月十九日,把原告的公司股份抵押之文件,而文件的受惠人是方曼生,土地註冊處現時暫緩註冊該份「核證副本」。入稟狀指,基於該份「核證副本」的性質和目的,土地註冊處根本不能為它註冊,因此原告要求法庭下令被告撤回有關註冊要求。

有熟悉「註契」的人士表示,由於該份只是「核證副本」,而非文件的「正本」,土地註冊處一般情況下是不會為它註冊。

案件編號:HCMP 1332/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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