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金融公司董事涉圖姦女下屬

【本報訊】金融公司董事與其入職僅五天的年輕女助理及其他同事,在酒吧通宵消遣後,他疑趁女助理醉酒,將對方帶往四季酒店房間內涉嫌性侵犯,事後被控一項企圖強姦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女事主在屏風後供述事件經過時,不禁多次淚灑庭上;她又供稱「覺得自己好污糟」。

卅歲被告鄺志榮,被控於一五年五月十六日在四季酒店客房內,企圖強姦當時廿三歲的私人女助理X。X昨供稱,她在案發前一星期到被告工作的「東明金融有限公司」應徵當秘書和私人助理,即時獲被告聘用,並於五月十一日返工。她指在五月十四日,被告已邀她去看電影,她因剛入職,而且看電影時仍是上班時間,故沒拒絕。

通宵喝酒 帶往酒店

至十五日晚,X又應被告邀請一同晚飯,飯後她表示要回家,但被告力邀她回公司,與同事一起玩德州撲克,至十六日的凌晨又和被告及兩名男同事去銅鑼灣酒吧通宵喝酒,至上午六時左右離開,乘的士去酒店開房睡覺,她當時亦醉至要由職員以輪椅送入房。

據控方稱,兩名男同事去了十八樓,被告則和X去廿一樓的房間,但當時X已醉到不知詳情。至X恢復知覺時,發現只穿內褲和睡袍,被告則吻她和揸她胸部,她因乏力而反抗不成,被告之後吻她下體,又捉她手摸其陽具。

案件編號:HCCC 97/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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