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旺暴案 警稱被擲石頭雜物百次

【本報訊】去年大年初一爆發的旺角暴亂,其中十名被捕男子涉嫌掟磚和毀壞警車等,被控以暴動和刑事毀壞等共十四項罪名,案件昨日踏入第七天審訊,有組成警方防線的警員供稱,當天他被掟石頭等雜物或多達百次,而涉案一名七旬被告向他掟石,遭他用盾擋開。警員被掟後隨即拾起石頭,控方昨呈上該石頭作證物。

警員彭德政供稱,去年二月九日清晨五時,他與同袍在彌敦道和豉油街設警方防線,人群則向防線掟磚石雜物,由於攻勢猛烈,防線分成兩批,彭身處左邊近電燈箱,另一批則在右邊近中國銀行。彭續指,有六至七人站得較前掟雜物,其中年約六十至七十歲、沒戴口罩及穿黃色鞋的本案第六被告陳和祥(七十歲,下稱陳)向彭掟石,彭用盾擋開,並隨即拾起該塊三角形、長十二厘米的石頭,放入警察風褸內,陳則繼續向防線掟雜物。

憑樣子衣着認出七旬被告

由於彭仍遭其他人掟雜物,未有特別觀望陳,稍後,署理警司陳偉基(現為警司)與一名警員從豉油街拖走陳,彭則負責拘捕陳,陳在警誡下未有回應。彭昨強調,憑樣子和衣着認出掟石和被拖走的男子為同一人。

警長連建國則供稱,案發時有參與制服陳。據庭上播放片段,連認出陳起初有戴帽,但被制服後沒戴帽。連稱不知是甚麼原因,但強調陳多次向警員掟石,因此清晰認得其樣貌。連又看到有人在旺角把雜物放在的士旁,之後雜物燃燒,的士被波及着火。

現時受審的九人分別為莫嘉濤、鍾志華、何錦森、霍廷昊、陳和祥、鄧敬宗、李卓軒、林永旺、葉梓豐(十七歲至七十歲),涉及暴動、襲警、襲擊和刑毀等共十四罪。餘下一被告吳挺愷早前承認暴動罪,獲准保釋候判。

案件編號:DCCC 901/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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