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有被遞解離境紀錄
當時他正在進行搭建排檔的非法工作,執法人員在檢查其身份證明文件期間,男子未能出示任何身份證明文件,調查發現他是非法入境者。男子後來被控,上周五在沙田法院被判刑。
被告被控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或受遣送離境令、遞解離境令規限,未得授權在港接受僱傭工作,被判監禁十六個月兩星期。同時,他亦被控違反遞解離境令及在香港非法入境後未得授權而留在香港,分別被判監禁十八個月及十五個月,部分判刑同期執行,合共被判監禁二十個月。據了解,被告過去曾有被遞解離境的紀錄。
入境處發言人警告,非法入境者或受遣送離境令、遞解離境令規限的人,不可以接受僱傭工作,違者最高可以被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