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跟進門檻高 滲水戶苦無援

若要滲水辦受理個案,首先單位的滲水位置濕度必須高於百分之三十五。但有不少個案,在第一關便已被「玩謝」。

濕度須高於35%

「一二年起,我屋企天花就不停滲水。同滲水辦投訴,佢哋派員到場量度滲水濕度,十次之中有一次濕度唔夠百分之三十五,佢哋就話根據指引,唔肯再跟進,叫我遲啲再滲先打番畀佢哋。來來回回幾十封信,但都未解決到問題。」居於北角的譚太指出,因滲水關係,現時廚房天花石屎早已剝落,露出鋼筋。

另外,居於大埔太和邨的麗婆婆亦指,兩年前,單位已出現滲水問題,但滲水辦只派員到場拍照記錄,甚至沒有跟進滲水位置濕度是否達標,令她十分無助。

東區區議員許清安直斥,部門做法死板,變相刁難受影響業主。另民建聯大埔支部社區主任黃國偉則建議,滲水辦應加強人手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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