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網店虛報產地 可罰款坐監

嬰兒產品琳琅滿目,除於百貨公司選購外,亦有不少家長愛選擇網購。有家長近日在網店看中一條口水肩,店主聲稱為日本製造,而包裝上的標籤印有日文,惟該家長取貨檢查後,才發現口水肩在內地製造,令她為之氣結。有法律界人士指,網購產品同樣受法例規管,若店主虛報產地,足以構成犯罪。

受《商品說明條例》規管

律師梁永鏗指,產地資訊受到《商品說明條例》規管,即使網店亦有責任確保銷售商品資訊正確無誤,上述家長的個案,該網店負責人涉嫌對口水肩的原產地作虛假陳述,已干犯《商品說明條例》。而網上銷售時列出的產地資訊,已可視為商品說明的證據,故此店主錯誤說明產地,已違反《商品說明條例》。

根據《商品說明條例》,在營商過程或業務運作中,所有標示或附在商品上的商品說明必須正確無誤,商戶如就有關貨品作出虛假或具誤導性達關鍵程度的陳述,可構成虛假商品說明的罪行, 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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