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今年5月8日立法會內務委員會衝突中,時任議員陳志全遭另一議員郭偉強拉跌及短暫拖行。陳較早前獲法庭批准私人檢控郭普通襲擊罪,郭亦已在法庭上否認控罪。
案件昨天在西九龍法院再提訊時,律政司介入接手案件,指在審視多名立法會議員及保安員的證人陳述書、從公開媒體及閉路電視獲取的相關片段等證據,以及警方的調查報告,認為沒有合理機會定罪,甚至未能達到表面證供成立的門檻,故不提證供起訴郭,法庭遂撤銷控罪。
控罪指,被告郭偉強今年5月8日於立法會綜合大樓1號會議室,有意或罔顧後果地致使陳志全意識到即時和不合法的人身暴力,因而襲擊陳志全。陳志全昨天沒有到法庭出席聆訊。
到法庭應訊的郭偉強則聲稱自己由始至終都沒有犯罪意圖,又表示「深信天地有正氣」,他冀望未來社會氣氛會回復安寧,未來議會能聚焦民生,尤其疫情下本港經濟受創。案件編號:ESS 12249/20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