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醫趙剛毅釘牌三個月

【本報訊】醫委會昨日聆訊普通科西醫趙剛毅於二○一一年治理六十四歲吳姓女病人不適當地處方類固醇、長期為病人處方高劑量「雙氯氛酸」止痛藥,並未有妥善監察病人有沒有副作用,以及不適當地連續性向病人處方雙氯氛酸,共三項專業失德指控,經控方傳召專家證人指證趙剛毅可處方另類藥物,最終趙剛毅三項專業失德罪成,分別判從普通科醫生名冊中除名三個月、一個月及三個月,三項判刑同期執行,即「釘牌」三個月,不設緩刑。

案情指,已去世的吳姓女病人因髖骨和腿部痛症,於一一年六月九日至七月七日期間,十一次找趙求診,當時趙為她注射類固醇及處方類固醇、止痛藥,及防止副作用的胃藥。

治腿痛 專家指有另藥代替

控方邀請彭學端內科專科醫生作為案件的專家證人,彭指趙為病者處方類固醇的做法不適當,在權衡類固醇所帶來的副作用下,按照病情可處方其他藥物代替,而且類固醇配合雙氯氛酸使用,會出現「腎上腺皮質層急性衰竭」,可致胃出血等情況。

趙剛毅於結案陳詞時則指,吳姓女病者在求診時表示自己並無藥物過敏,認為自己的處方適合其症狀,劑量亦無過多,自己亦有向她解釋藥物的作用及副作用。吳姓女病人亦指沒有不良反應,於是決定繼續處方同類及同等量的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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