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北辰漏報利益獲放生

【本報訊】早前曝光的巴拿馬文件,揭發新民黨立法會議員田北辰及代表鄉議局的經民聯議員劉皇發,未有向立法會申報多間海外註冊公司的股份或董事利益。立法會議員個人利益監察委員會(議監會)經調查後昨日發表報告,認為田並非蓄意漏報,不建議向他作出任何處分,而劉的個案更未能顯示他有違《議事規則》,裁定其投訴不成立。

投訴指田北辰未有申報其持有Glorius Pacific Limited(GPL)股份及擔任董事,田聲稱GPL只用作持有一個高爾夫球會會籍,他一直遺忘沒有申報,直至去年十一月收到相關信件才記起,於同年十二月立即向扶貧委員會申報利益,但最後仍忘記了向立法會申報,承諾會吸取教訓。議監會大部分委員都認為,無證據證明田是蓄意隱瞞,事件亦與其議員角色沒有任何利益衝突,故決定不作處分。

劉皇發被揭英籍 無人投訴

至於被指漏報多間海外公司董事身份的劉皇發,議監會指沒有證據顯示劉是有關公司的受薪董事,若只屬非受薪董事,依例根本毋須申報。至於巴拿馬文件顯示劉曾在開設海外公司時報稱屬英國籍,有違他在選舉時的申報,議監會以無人就此投訴為由不作處理。議監會主席葉國謙強調,他們是按照《議事規則》做調查和裁決,否認刻意護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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